来源:每日财报评论
原标题:因*ST康得(维权)事件被暂停半年承销,北京银行“9宗罪”又被罚没700万
根据交易商协会7月1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 北京银行 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自2019年起,北京银行的内控合规经营能力就受到外界质疑。《每日财报》注意到,北京银行先是卷入了 *ST康得 财务造假案件,后又被曝员工售卖客户信息,更是在今年7月16日当天,一天接银保监会4张罚单,涉及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采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向客户收取不合理费用,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等问题等9大问题,罚没金额超700万元。
事发*ST康得,暂停承销半年
根据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
二、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三次自律处分会议,交易商协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次交易商协会的公告,再次让大家回忆起了一年前的*ST康得财务造假案件。2019年4月30日,*ST康得曾披露公司将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而北京银行却表示该账户可用余额为0。
当时市场都认为北京银行在*ST康得财务造假一案中处于一个“帮凶”的身份。在深交所的连环问询下,北京银行披露了与*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德集团签订的协议。
据北京银行回复显示,2014年1月,该行与康德集团签订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康得集团在北京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这个账户就用于归结各个附属企业账户上的资金,只要子公司账户上有钱,立刻就转到这个账户上。
签订了这一条约后,*ST康得就失去了财务独立性,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018年,康德集团非经营性占用*ST康得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
北京银行还在回复中表示,这是各个企业自愿加入现金管理的,出了问题也与该行没有关系。
事实上,集团账户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便使用这些资金,这严重违法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银行作为大型上市银行,纵容企业签订这种“丧权”条约,还在事后撇清责任。
《每日财报》注意到,截至目前为止,北京银行虽因此事受到了监管的处罚,但*ST康得存放在北京银行的这笔钱去哪儿了仍未调查清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或对北京银行的债券承销业务造成不小的影响。
而据年报显示,2019年,北京银行实现利息净收入 495.79 亿元,同比增长 8.84%;非息收入方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3.86 亿元,同比下滑16.81%。同期,该行的代理及委托业务、承销及咨询业务、保函及承诺业务、行银卡业务四项业务营收均低于上年同期。承销及咨询业务下降比例为10.02%。
在承销业务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还被监管停止承销半年,无疑是给北京银行的业绩雪上加霜。
一天接4张罚单,合计罚没700万
《每日财报》注意到,北京银行还于7月16日接收到银保监会开出的4张罚单,其中,北京银行连同3家分行合计被罚700万元。
其中,北京银行因同业投资对资产转让业务承担回购义务,同业投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延缓风险暴露,收费管理政策执行不严、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个人贷款自主支付管理薄弱、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被给予合计罚款150万元。
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则是因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回流用于归还股东投入土地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没共计390万元罚款,并对周岳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行 中关村 分行则是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向客户收取不合理费用,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北京银保监局给予合计1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没40万元。
除此之外,今年5月,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两则银行职员泄露客户隐私信息的犯罪案件判决书。其中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员工吴某某售卖公民个人征信信息830余条,被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员工泄露客户信息、该行又因违法违规频频被罚,由此看来,北京银行内控管理水平缺失,亟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