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裘雅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裘雅飞作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兴南路证券营业部员工期间,向客户推荐销售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九项和《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裘雅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