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财经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手机版 注册
  • 网站首页
  • 财经头条
  • 选股
  • 股吧
  • K线训练营
  • 研报
  • 大盘
  • 视频教程
  • 自选股
  • 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 松炀资源及4名高管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1-07-06 16:36首页:主页 > 观察 > 阅读( 527 )

      7月5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壮鹏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松炀资源资金的行为,其中2019年累计发生金额2.06亿元,2020年累计发生金额1.86亿元,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向公司归还全部资金和利息。松炀资源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

      松炀资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壮鹏,总经理蔡建涛,财务总监陈剑丰、董事会秘书林指南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松炀资源、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1-07-06/doc-ikqciyzk3879295.shtml
    Top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1026953886@qq.com 官方微信:jrqianlong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1 豆芽财经网 京ICP备17023408号-1
    手机注册
    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