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坚持从严审批 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
记者 江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意见明确,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
截至7月25日,多家上市公司回应“双减”政策的影响,从表述看,公司对于政策带来的影响均不乐观。学大教育称,公司主营的K12教育培训业务预计将受到影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培训业务预计受到影响可能较大,公司教育培训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近99%。勤上股份(维权)表示,政策将对全资子公司龙文教育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非营利性机构”的定位和可能的限价措施都将对其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豆神教育称,考虑到公司现有大语文学习服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逐年增高,“双减”政策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悉,豆神教育已于6月推出一新品牌,以提升孩子文学素养、文化内涵和艺术审美的课程为主。
意见的工作目标是,要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方面,意见提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意见要求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意见还要求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中信证券首席消费产业分析师姜娅表示,根据意见中提到的工作目标,预计本轮监管持续时间将较长。“双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各地重点任务,且建立追责机制,预计执行力度严格。未来K9学科类培训机构或将进入长时间的强监管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