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7月2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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