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已经转至三板市场的航天通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192143 号),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6 号)。(*ST航通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航天通信主要涉及两项违规行为:一、航天通信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 年至 2018 年,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 2016 年至 2018 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 69.02 亿元,虚假利润 25.74 亿元,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的方式在 2016 年至 2018 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4.04 亿元。航天通信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二、、航天通信未依法披露智慧海派向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事项。智慧海派 2018 年 5 月至 6 月向其关联企业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关于进出口业务的最高额保证,合计担保金额 36,800 万美元,超过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规定的应披露事项,而航天通信未予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由于子公司智慧海派的财务造假,航天通信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由于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航天通信于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考虑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航天通信在2021年选择了主动退市,并于2021年3月18日从主板摘牌。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虽然航天通信从主板转入了三板,但这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诉讼。目前航天通信收到的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待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下达后,法院将受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暂定: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航天通信股票,且在2019年10月15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航天通信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