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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高新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发布时间: 2021-08-02 13:58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422 )

      2021年7月30日,杭州高新(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1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杭州高新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杭州高新维权入口)

      在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早在2020年1月14日,浙江证监局就对上市公司出具了警示函,根据警示函显示:经查,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长虹存在如下问题,一、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高长虹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其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归还资金63,554.43万元,期末占用本金余额为0。2019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114,260.00万元,归还资金114,260.0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占用本金余额为0,上述资金占用利息尚未归还。二、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高长虹私自借出公司公章并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0日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实际余额14379.12万元。

      除了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之外,杭州高新高管更迭频繁亦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先是在2020年11月实控人吕俊坤失联,随后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高管相继离职。公司股价近年来亦是跌跌不休,目前市值仅剩下十亿元左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目前暂不确定杭州高新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等待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才能确定。如果行政处罚下达,且杭州高新违规行为较为严重,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暂定: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买入杭州高新,且在2021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杭州高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s/2021-08-02/doc-ikqciyzk9054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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