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理想汽车软件更新再现“霸王条款”,律师:可以向工信部举报
用户可以向消保委、工信部举报,到法院起诉。
9月18日,部分理想汽车用户接收到智能软件系统协议(下称“协议”)的更新推送,然而这一更新推送再一次在用户群体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名2020款理想ONE车主告诉记者:“我昨晚0点的时候车机升级,早上上车屏幕上就显示了这些协议,并且没有不同意的选项,只有选择同意才能继续使用汽车。”
车主提供的协议显示,理想汽车汽车要求用户同意:理想汽车为用户免费提供的服务、赠送的产品或服务、向收费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中出现质量缺陷并引发任何损失,理想汽车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在理想汽车需要通过理想智能系统或理想汽车APP联系车主时,用户需同意接收这些通知,且同意理想汽车发送给用户的任何通知,将符合任何法定通信要求;理想汽车将定期查询更新版本,且新版本可自动下载安装;理想汽车将收集理想APP账号信息、车载应用装载及使用情况、车载导航应用数据(包括目的地、搜索记录、导航实时数据等)、娱乐系统资料(如广播收听记录、音乐播放历史)、输入法内容结果等用户使用信息。
多位理想ONE车主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们不同意协议中理想汽车收集个人导航、音乐播放历史等隐私数据,但是整个页面上只能选择“已阅读,并同意许可协议”才能继续使用车辆。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表示,基于用户提供的协议内容,理想汽车多处涉嫌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首先,理想汽车在协议中提出,为用户免费提供的服务、赠送的产品或服务、向收费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中出现质量缺陷并引发任何损失,理想汽车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游云庭认为,很多产品实质上是理想汽车搭售给用户的,而不是赠送的,这一协议属于排除和限制用户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其次,理想汽车要求客户同意其发送任何通知,如果是车辆安全与使用相关的通知是不违法的,如果是广告信息则是有问题的。再次,理想汽车需要就其收集用户信息的条款提供合理性的解释,同时用户有权利拒绝。最后,理想智能系统软件许可协议没有不同意的按钮,是有瑕疵的。
“用户可以向消保委、工信部举报,到法院起诉,确认这些格式条款无效。”游云庭表示。
今年5月1日起,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正式施行,APP运营商收集用户信息将受到明确限制。早前网信办曾通报,包括搜狗、讯飞、高德在内的33款APP涉及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未公开收集使用原则等问题,并要求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通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份,理想汽车APP跳出隐私条款更新的弹窗。该隐私条款中的第六项表示,“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浏览信息、社群及论坛交流信息等进行数据分析以形成用户画像,用来将您感兴趣的智能汽车产品和/或服务信息展示给您,或在您搜索时向您展示您可能希望找到的产品和/或服务。”
有车主表示,他不同意理想汽车收集他本人的上述数据信息,但这个隐私弹窗只能选择“同意”,如果选择“不同意”,APP就会直接退出。而理想汽车的APP关联着远程控制、手机钥匙等功能。如果不能使用APP,就无法完整的使用汽车的所有功能。一位车主向理想汽车工作人员发问称,他不同意部分隐私条款,“搞个不同意按钮有啥用呢?那就是没得选了?”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是属于公司的规定”。在当时,有律师表示理想汽车的做法也侵犯了用户完整使用车辆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
此外,在9月18日推送的协议中,理想汽车还需要用户同意其可酌情提供未来理想智能系统更新,并且这些更新(如果有的话)未必包含理想汽车就较新或其他车型的所有现有软件功能,或新的功能且可能会有部分软件的减少。这让2020款车主担心未来老款车型上的功能会比新车型上的功能少,并且老车型无法通过升级实现部分新功能。
“理想汽车是不是开始抛弃2020款车型的用户了?”一名车主表示,此前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曾公开称“如果早期的用户和后边的用户,交付的车辆差异比较大的话,我觉得对于早期的用户是不公平的”,这是他选择购买理想汽车的一个重要原因。
截止到发稿时间,第一财经记者未能联系到理想汽车方面予以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