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晚间,北特科技(维权)发布《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7号】。(北特科技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北特科技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 费跨期确认等行为, 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涉嫌多计利润总额1277.36万元, 占北 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62万元)的23. 63% 。
北特科技2021年11月26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2月10日就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期间仅仅间隔半个月左右,如此短的间隔,在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并不常见。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北特科技,且在2020年4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北特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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