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少婷 实习生 余宗杰 每经编辑 董兴生
3月10日晚间,东方集团(600811.SH)披露,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双方于2019年1月签订的交易价款合计约30亿元的相关合作协议将不再履行,东方集团方面退回对方支付的10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利息超过4亿元。此前,由于诉讼事项,东方集团方面被冻结资产超过50亿元。
3月11日,东方集团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此类案件诉讼周期较长,此前公司被司法冻结了很多重要资产,冻结期长达三年,为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尽快消除不利影响。此外,国开东方本身已陷入亏损,公司方面希望尽快解决涉诉问题,以便进一步推进地块资产处置,实现资金回流,帮助上市公司尽快“甩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