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未来股份、*ST未来(维权)、宏达矿业,代码:60053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这是未来股份(宏达矿业)第二次被处罚预告。
经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查明,未来股份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司末按规定及时披露涉案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报告定期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将前述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变动情况在案涉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如实入账反映,导致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6.00亿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1.00亿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6.01亿元;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17.45亿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2020年末虚增货币资金6亿元。2022年6月30日,公司又一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湖调整的公告》,披露案涉货币资金虚假记载情况,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湖调整。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故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未来股份、实际控制人俞倪荣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之前,2021年1月14日,宏达矿业发布《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2022年5月24日,未来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这是未来股份(宏达矿业)第二次被立案。2018年4月12日,更名为未来股份前的宏达矿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1月24日,宏达矿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未来股份(宏达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未来股份(宏达矿业)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宋一欣律师认为,未来股份(宏达矿业)案的索赔条件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6日间买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2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ST未来维权入口)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由于调查手段有限,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起诉存在败诉的风险,所以,我作为专业律师提示投资者:行政处罚决定仍然应当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您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等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宋一欣律师,1992年起律师执业,执业至今,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