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文多
原料药厂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嘉药业)的创业板IPO进程有了新进展,7月7日,深交所创业板官网将迪嘉药业IPO状态更新为“已问询”。
这家由实际控制人(王德军、王琳嘉父女)合计控制89.06%股份的企业,在报告期内连续2年分红,2022年分红2亿元中,控股股东(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得1.7亿元,一度引起媒体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在分红的同时,2022年底,包括王德军、王琳嘉父女在内的16名自然人向迪嘉药业以货币形式同比例增资(1元/股),其中,王德军出资8857.48万元、王琳嘉出资3200万元。
此外,记者发现,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均值的迪嘉药业,在2022年新增6000余万元的短期借款,招股书(申报稿,下同)中,迪嘉药业并未进一步说明这一较大变动原因。
进入首轮审核问询
迪嘉药业算得上山东省威海市重要药企,特别是其所在地文登区。2023年1月,文登区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2023)中就提及,2023年要大力实施“五个一批”行动,其中包括培育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力争年内迪嘉药业完成上市辅导。
根据文登区政府网站,2023年2月,文登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还组织召开迪嘉药业上市工作协调会,包括区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15部门参会,专门研究解决迪嘉药业集团上市中需要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问题。与会部门现场回应了迪嘉药业集团相关诉求,并表示全力支持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一天内办结。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迪嘉药业招股书披露,其3名独立董事中,有一名还在文登区政府挂职副区长。
目前来看,迪嘉药业的创业板IPO申请于6月16日获得受理,7月7日进入首轮审核问询回复阶段,当地政府上述目标顺利完成。若最终成功上市,迪嘉药业或将成为继中航沈飞(SH600760,股价44.33元,市值1222亿元,注册地位于文登区)、天润工业(SZ002283,股价6.38元,市值72.70亿元)后文登区第三家上市公司。
迪嘉药业主营业务包括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其中原料药产品主要包括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非布司他等,医药中间体则主要为双咪唑、对溴甲基异苯丙酸。其中,报告期内原料药各年度的收入占比均在70%以上。
不过,迪嘉药业在业绩规模方面较上述2家已上市企业仍有较大差距。根据招股书,迪嘉药业2020~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是3.07亿元、3.74亿元以及5.15亿元,净利润则分别是5801.79万元、6998.74万元以及1.15亿元。而中航沈飞2022年营收超过400亿元,天润工业也超过30亿元。
曾有两次股利分配
虽然尚未上市,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但迪嘉药业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其招股书披露,报告期(2020~2022年)各期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96%、20.40%和26.51%,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同期可比同行均值分别是27.88%、33.12%、28.99%,迪嘉药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2022年底,迪嘉药业增加了大笔短期借款,2020~2022年这三个年度期末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0万元和6273.19万元,其中2020年底3000万元短期借款主要是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而2022年底6000余万元的短期借款则主要是保证借款、质押及保证借款。
为何在2022年新增大笔借款,迪嘉药业在招股书中并未就此进行进一步解释说明,记者7月17日通过邮件及电话联系公司采访咨询,但截至7月24日17点发稿未能得到回复。
在迪嘉药业的IPO募投计划中,打算用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而在这之前,记者查询到,迪嘉药业分别在2022年4月、11月、12月与不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借款2000万元、1800万元以及1500万元。
突增大笔借款、募资还债的同时,迪嘉药业还在IPO前夕进行大笔分红,这也是公司此番冲刺资本市场最被关注的内容之一。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迪嘉药业曾进行2次股利分配,一是2021年8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于2021年11月发放完毕;二是2022年1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分配现金股利2亿元,已于2022年11月发放完毕。两次分红2.2亿元,而报告期内迪嘉药业3年净利润合计也不过2.43亿元。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发现,2022年分配现金股利2亿元后,2022年10月,迪嘉药业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3.6亿元,其中王德军出资8857.48万元、王琳嘉出资3200万元。根据招股书,王德军与王琳嘉为父女关系,二人合计出资1.21亿元,(增资后)获得直接持股比例合计33.49%。
在前述2022年10月进行迪嘉药业第一次增资前,该企业保持着稳定的股东结构,分别是迪沙集团(持股比例85%)、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持股比例15%),其中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是迪沙集团全资子公司。
同时,招股书披露,王德军、王琳嘉合计持有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75.36%的股权,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又持有迪沙集团99.54%的股权。若据此计算,王德军、王琳嘉父女二人在两次股利分配中获得的分红可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