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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银江发布业绩预告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发布时间: 2026-02-13 18:53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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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投资者诉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银江(维权)、银江技术,代码:300020)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银江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受损股民仍可起诉。(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5年4月22日,银江技术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当事人违法主要事实如下: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1月30日,ST银江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银江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底)、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gmwq/rightscase/2026-02-13/doc-inhmsqpe9031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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