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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打财务造假 胜利精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2020-08-08 10:02首页:主页 > 要闻 > 阅读( 482 )

      8月7日晚间,胜利精密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胜利精密2015年收购的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存在财务造假行为,这或将导致胜利精密定期报告和临时性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并购重组或将是导致公司此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导火索。

      并购尝“苦果”

      公开资料显示,胜利精密于2003年在苏州高新区成立,是苏州民营科技型企业集团。2010年,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波兰、芬兰、日本等地拥有多家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涉足精密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2016年-2018年名列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

      自上市以来,胜利精密先后进行过多笔收购。

      其中,2014年12月,胜利精密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智诚光学73.31%的股份,胜利精密和智诚光学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并签订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7月经证监会核准后,9月份胜利精密办理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将智诚光学纳入上市公司2015年合并会计报表。

      然而,完成收购所并表的子公司,在贡献了胜利精密部分营收和净利润的同时,也给胜利精密带来了高企的风险。

      子公司存在虚假销售原材料

      以及部分材料未入账等行为

      2020年4月28日,胜利精密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同时年报审计师出具2019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声明由于上市公司子公司智诚光学存在虚假销售材料、部分材料未入账等行为,对2016年-2018年会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6年调减营业收入1.75亿元,调增营业成本0.38亿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亿元;2017年调减营业收入1.52亿元,调增营业成本1.47亿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亿元;2018年调减营业收入1.10亿元,调增营业成本0.39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0亿元。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来源:公司公告

      上述事项公布后,对公司股价造成负面影响,截至8月7日收盘,胜利精密跌0.99%报2元/股。公司股票已被调出融资融券名单。

      信息披露质量存疑

      从胜利精密公司本身来看,其信披质量等情况也颇让人担忧。

      2019年4月26日,胜利精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23亿元,与已披露的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差异较大,由于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被深交所采取日常监管措施。

      公司“关键少数”也不乏违规行为。2014年2月16日,深交所对胜利精密出具关注函,提示公司个别董事存在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并对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予以提醒。

      此外,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严打并购重组造假

      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今年以来,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今年1-6月新增各类案件165件,办结15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

      其中,财务造假方面,上半年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维权)、维维股份(维权)等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43起虚假陈述案件做出行政处罚,部分案件市场影响恶劣。唐万新等人操控斯太尔(000760)虚构技术转让虚增利润2.8亿元,东方金钰(600086)虚构翡翠原石销售虚增利润3.5亿元,长园集团(维权)(600525)利用委托代销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年富供应链为兑现重组业绩承诺将“有毒”资产装入宁波东力(维权)(002164),虚构境外业务等虚增利润4.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收到监管罚单的宁波东力、长园集团等,均因并购后的子公司财务造假被处罚。

      制度层面,3月20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发布,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标的资产财务资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也应认定为欺诈发行,从而将此前颇受争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造假纳入欺诈发行范畴。

      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造假将迎来史上最严打击,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后,根据新证券法及相关退市规则,欺诈发行责任主体不只将被处非法募资10%以上一倍以下罚款,或将一退到底。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0-08-08/doc-iivhvpwx98697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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