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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合竞价申报手数是否决定成交次序

    发布时间: 1970-01-01 08:00首页:主页 > 炒股入门 > 阅读( 367 )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是否决定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

    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www.gupiaola.com/gpjy/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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