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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因多项违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时间:2020-08-18 09:09 | 栏目:公司 | 点击:403次

  新浪财经讯 2020年8月17日晚间,延安必康(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延安必康于2020年3月26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在经过近五个月的调查后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延安必康维权入口)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延安必康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延安必康在2020年初因为蹭疫情热点股价短期走高,随后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让投资者颇为意外的是,延安必康除了蹭热点的信披违规外,竟然还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虚增货币资金的违规行为。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认为,延安必康违规情节较为严重,投资者在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下达后可以依法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暂定: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且在2020年3月26日后卖出或持有延安必康的亏损投资者具备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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