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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及10家子公司重整获受理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时间:2020-08-23 18:22 | 栏目:要闻 | 点击:399次

  原标题:力帆股份及10家子公司重整获受理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昔日的国产“摩托车大王”已进入司法重组程序,并面临退市风险。

  力帆股份(601777)8月23日晚间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嘉利建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另外,力帆股份旗下10家全资子公司也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与此同时,力帆股份股票将于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8月25日起复牌交易。

  司法重整获法院受理

  早在今年6月29日,因力帆股份未能如期支付约56.31万元的货款,债权人嘉利建桥已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股份进行重整。力帆股份10家子公司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申请重整。

  8月23日晚间披露的裁定书内容显示,从查明的事实看,力帆股份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当前货币资金4300万元,到期债务11.96亿元,其他财产流动性差、无法变现,依法应予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力帆股份公司从事汽车及摩通行业多年,拥有较为齐备的生产资质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销售渠道众多,具备重整价值。”裁定书中指出,力帆股份具有破产原因,如不及时拯救,会给债权人、股东、员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其重整具有必要性;力帆股份拟通过股权重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运营重组的方式实现重整,该重整预案具有可行性。

  此外,力帆股份旗下包括力帆乘用车等10家全资子公司也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力帆股份表示,10家子公司重组获受理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目前,除了力帆股份本身及其10家子公司,力帆股份控股股东也进入了重整程序。8月7日,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在8月6日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重整。8月11日,力帆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申请已获法院裁定受理。

  重整能否解困局?

  根据力帆股份23日晚间公告,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统计显示,公司诉讼(仲裁)金额合计2.98亿元。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215个,涉及金额合计1.96亿元。由于案件较多,金额较小,单个案件金额均未超过1000万元,均未到达单个案件披露的条件。

  此外,公司存在大量诉讼风险,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仲裁)1178件,涉及金额50.37亿元。诉讼事项将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力帆股份表示,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大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力帆股份拥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第一家上市A股的民营乘用车企业”、“重庆市汽摩行业出口第1名”等诸多头衔,曾被称为国产“摩托车之王”。近年来,力帆股份主业不振,业绩下滑态势明显。

  今年一季度,力帆股份实现营收5.64亿元,同比下滑74.88%,归母净利润亏损1.97亿元,同比下滑103%。2019年至2020年一季度,力帆股份净利润亏损总额达66.56亿元。截至今年一季末,力帆股份总资产为182.93亿元,总负债157.19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5.93%。

  备受关注的是,风雨飘摇中的力帆股份近期时常引发收购猜想。对此力帆股份6月19日发布公告称,目前没有与第三方洽谈收购或注资事宜,也未达成任何意向,还坦陈公司存在持续亏损、负债较高、乘用车业务下降较大、大额债务逾期、大额资产被冻结、涉及诉讼(仲裁)较多、控股股东流动性短缺、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等经营方面的风险。

  那么,如今的重整是否能成为力帆股份解困的重要砝码呢?力帆股份提示风险称,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另一方面来看,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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