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18:11 | 栏目:观察 | 点击:526次
9月23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广东迅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期,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建峰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