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3 17:26 | 栏目:观察 | 点击:479次
10月1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对营业部办公场所的电子设备使用情况监督失效,存在营业部员工长期使用办公场所电子设备进行代客理财下单操作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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