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9 17:24 | 栏目:观察 | 点击:593次
10月22日,广西证监局披露了对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宏燃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川宏燃料持有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2,以下简称“天夏智慧”)股份66,54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经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于2019年12月11日向公司寄达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告知函,告知将继续操作平仓处置卖出质押标的证券,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公告义务,但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期间,川宏燃料所持天夏智慧部分股份被长江资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累计减持10,900,399股,占天夏智慧总股本的1%,减持总金额55,295,187元。
川宏燃料未在上述减持行为首次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川宏燃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予以警示。(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