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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孙公司一采购主管受贿80万 串通供应商员工抬货价牟利

时间:2020-11-26 18:49 | 栏目:观察 | 点击:490次

  11月26日消息 红星美凯龙旗下公司一名采购主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80余万元。改名采购主管还与供应商员工串通,抬高进货价从中谋取私立。

  2017年6月至2019年9月,王某某利用担任红星美凯龙孙公司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主管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供应商等给予的贿赂款共计81.06万元。

  其中,王某某收受供应商中企德亿(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16万元、上海妙繁实业有限公司贿赂款18.26万元、江苏新筑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22.14万元。王某某还在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李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2万元,以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供应商泰安同固建材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12.66万元。

  除了受贿之外,2019年3月至8月,王某某还伙同他人并与供应商廊坊美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业务员任某某串通,采用将采购的挤塑板价格从每方660元抬高至每方790元。王某某采取将红星美凯龙多支付的货款从任某某处提取的方法,侵吞钱款共计8.45万元,王某某分得3.5万元。

  2019年9月26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某到案前后向公司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涉案主要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又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钱财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数罪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受贿款依法追缴后予以没收;职务侵占款依法追缴后发还红星美凯龙;退缴在案的受贿款23万元,依法没收;退缴在案的职务侵占款4.3万元,发还红星美凯龙,不足之数应继续追缴。(法说资本 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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