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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失责被警示 暴露苏泊尔年报质量三大缺陷

时间:2020-11-23 18:43 | 栏目:观察 | 点击:485次

  浙江证监局网站日前披露的一份警示函,将苏泊尔2019年年报质量问题展露无遗。

  根据浙江证监局官网公布,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对苏泊尔2019年年报审计执行程序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警示函却“暴露”了苏泊尔2019年财报质量存在“缺陷”。

  缺陷一:被隐藏的担保事项

  2019年度,苏泊尔新增“预付款融资模式”业务,与经销商、银行签订三方承兑协议,为银行对经销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融资担保,合同总额度为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苏泊尔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5.48亿元,其中已背书5.02亿元。苏泊尔在年报中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中审众环在审计过程中,并未合理关注相关信息披露,也未识别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值得一提的是,鹰眼预警显示,2019年年报显示,苏泊尔预付账款为2.70亿元,其增速显著快于成本增速。

  缺陷二:客商为同一控制人且单价出现异常

  公司与受同一方控制的客户和供应商同时发生交易且单价存在异常情形,中审众环未保持合理关注,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公司第5大、第11大经销商分别与两个重要运输供应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上述经销商2019年度销售额分别为1.66亿元、8882.79万元,均超过重要性水平,且其销售单价同比下降约10%;而上述物流供应商的运输价格较其他运输供应商高约20%。

  注册会计师未分析经销商交易价格变动原因,未判断运输价格公允性,也未执行其他审计程序,程序执行不到位。

  缺陷三:苏泊尔存货管理水平或暴露内控缺陷?

  根据苏泊尔年报披露的信息,苏泊尔期末寄售存货账面价值为7338.74万元,存放于经销商处,由经销商统一配送给卖场客户。由于寄售存货与经销商的存货统一堆放,没有标识,无法区分所有权。

  对此,中审众环将寄售存货识别为特别风险。中审众环在执行监盘、函证等审计程序时,并未核对监盘数量与系统数量是否相符;向经销商发送询证函时未记录收发函的控制,未核对回函寄件地址与发函地址,寄件人与收件人等信息是否相符,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截止三季报末,公司存货为17.94亿元。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失责 苏泊尔财报质量惹隐忧

  一方面是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失责,另一方面,公司增速已出现疲软。

  对于审计机构的失责,其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

  其一,事务所内控管理存在缺陷,未能在业务承接及人员委派方面加强风险管控,委派多名其他事务所人员,且注册会计师未充分指导、监督相关工作,导致多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其二,函证、存货监盘及销售收入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其三,未合理关注重大特殊业务的信息披露,其他信息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此外,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充分指导、监督项目组成员工作。中审众环委派多名其他事务所人员,未充分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苏泊尔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共18人,除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外,其余16名人员均非中审众环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3名、审计助理人员10名、实习人员3名,上述人员缺乏证券期货业务的年报审计经验。在近几年的年报审计收入分配中,中审众环对其他所的分配比例占75%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在注册时代,更加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当第三方独立审计机失责后,是否会引发投资者对公司财报质量的整体担忧我们不得而知。

  根据苏泊尔已披露的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05亿元,同比下降10.68%;实现扣非后净利润9.82亿元,同比下降19.61%;销售净利率8.11%,为2019年三季度以来的最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43.5天,比2019年三季度有明显上升,相比二季度也有所增加。以上数据也显示,苏泊尔基本面已出现疲软。(公司观察/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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