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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查账结果:豪森药业虚构业务费用遭罚 涉及金额合计1.53亿元

时间:2021-04-13 08:48 | 栏目:观察 | 点击:443次

  4月12日,财政部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合计19家医药企业遭受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涉及恒瑞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等多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主要为: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其中,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虽然罚款额并不算高,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对单位的处罚最高金额为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罚金额为2万元。换言之,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遭财政部“顶格处罚”。

  检查发现,该公司虚构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等费用,涉及金额合计1.53亿元,具体如下:

  一是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后附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

  二是2018年虚列27家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咨询评审费1600万元。

  三是2018年列支会议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涉及金额274.06万元。

  四是2018年虚增办公用品费481.71万元,后附发票显示购买产品为笔、本子等,经查,实际并未购买。

  资料显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的生产(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医药新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等。

  翰森(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翰森制药国际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

来源:天眼查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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