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3 08:46 | 栏目:观察 | 点击:412次
4月12日,财政部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合计19家医药企业遭受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涉及恒瑞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等多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主要为: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其中,步长制药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虽然罚款额并不算高,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对单位的处罚最高金额为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罚金额为2万元。换言之,步长制药遭财政部“顶格处罚”。
检查发现,该公司以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名义向医药推广公司支付资金,再由医药推广公司转付给该公司的代理商,涉及金额512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