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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权益类投资上限升至45%

时间:2020-07-20 07:57 | 栏目:头条 | 点击:710次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酝酿了一年之久,险企权益类投资比例突破30%上限这只“靴子”终于落地了。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七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对资本市场而言,预计将迎来万亿增量资金,不过,短期更多的还是对市场情绪影响较大,有助于市场情绪和风险偏好的提升。

  《通知》将险企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不足100%到350%以上分为七个档次,对应不同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上限,最低仅为15%,而最高可达45%。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助于支持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通知》发布后,保险公司的自主运作空间将得以加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弹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通知》可以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本性资金,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

  “本次《通知》不仅将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增设档位上限由30%提至45%,还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指标逐一匹配,改变了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的情况。”某险企投资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种“扶优限劣”的差异化指标设置,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这有助于保险业在低利率环境下防控利差损风险,增强各类长期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并继续支持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险资权益类投资比例设档,对保险公司有何影响?又能释放出多少增量资金?对此,某保险资管人士分析称,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太平财险等大中险企在新规则下权益投资比例会提升至35%。这类公司一直比较稳健,实际权益投资比例在行业中偏低,大部分在15%到25%之间,有提升权益投资比例的空间。但由于风格比较稳健,其未来会重点增加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高股息率股票。同时,由于这几家公司市场集中度较高,后面有望给市场带来一定的新增资金。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季度偿付能力排行榜发现,不同于上述头部险企,部分新设险企排名也比较靠前。对此,该保险资管人士解释称,新公司偿付能力很高,但资产规模有限,对市场影响几乎可以忽略;而且即便偿付能力很高,由于是新成立的公司,没有股票投资能力,最多可以买基金。

  “但考虑到权益投资比例已经在年初的年度投资指引中确定下来了,要么险企可以年中调整资产配置计划,要么只能等到今年底调整。”该资管人士认为,本次《通知》发布后,短期资金不一定会立马流入,但中长期提升权益投资比例是趋势。对A股来说是利好,会带来一定的增量资金入市。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险企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险资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

  王向楠介绍称,今年一季度末,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250%,并考虑到偿付能力充足率与公司规模有一定关系,所以根据新政策,估计保险业整体权益类投资的上限在37%左右。“也就是说,目前权益类投资占比可以增加约7个百分点。当前保险投资总额大概在20万亿元,那么,预计权益类投资可以略多于1万亿元。”对于权益类资产比例打破“天花板”将带来的增量资金,王向楠作出了这样的预测。

  而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银保监会进一步完善集中度监管指标。在风险监管方面,本次《通知》还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集中度等指标上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与限制,以防止险企进行盲目权益类资产投资。

  除了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外,《通知》第三条还明确指出,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

  此外,在现有集中度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通过增加集中度监管指标,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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