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4 16:35 | 栏目:观察 | 点击:370次
6月4日, 四川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四川省钱坤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四川省钱坤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员工向客户推荐股票和营销人员不当营销宣传的问题。前述事实有客户服务记录和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的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