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7 17:18 | 栏目:观察 | 点击:451次
7月7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华金期货有限公司珠海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金期货有限公司珠海营业部对居间人的展业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居间人协助客户互联网开户过程未进行有效管控,反映出该营业部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华金期货有限公司珠海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于博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于博天在华金期货有限公司珠海营业部工作期间,对归属于其名下的个别居间人管理不到位,在居间人协助客户互联网开户管理方面未履职尽责,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于博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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