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31 20:35 | 栏目:观察 | 点击:438次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更加重视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的新发展阶段,资本市场投资与公司价值评价的标准都需要与时俱进。为此,新浪财经将以新理念、新视角挖掘公司价值,寻找那些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的中国好公司,与各位读者一起分享新动能、新经济领域的投资机会。
双碳目标打开成长空间 新能源运营商普遍受益
新能源运营商或是碳中和、碳达峰这一历史进程中最受益的角色之一。
今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会议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会议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味着风电和光伏将是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煤电降成辅助性能源。因此,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将会有力地进一步促进光伏、风电、储能和智能电网的发展。
随后3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章建华指出,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将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能源局提出不仅是未来,“十四五”期间能源电力新增装机就将主要由可再生能源来实现,并且提出了相当高的发展目标,新能源大发展的时代大幕已然缓缓拉起。
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然也会导致新能源投资的大发展,可以观察到目前无论是光伏行业上市公司还是风电行业,业绩均持续向好,同时各个环节持续扩产导致未来产业链均有较大降价预期,事实上风电整机价格已经下探至历史低位,这个过程中,持续增加装机规模的新能源运营商将充分受益于需求端的大发展,其次新能源设备供给端亦持续降价,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或将显著增加,未来无疑会持续增厚业绩。
因此可以看到无论是A股还是港股,一批新能源运营商无论是业绩还是股价,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包括港股的中广核新能源、新天绿色能源、大唐新能源、华润电力等,今天我们讲的则是一家小而美的A股区域新能源运营商中闽能源。
中报业绩高速增长 未来自身成长+大股东承诺资产注入可期
中闽能源是一家地方国有新能源运营商,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投产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均名列前茅。
公司控股股东为省国资福建投资集团,2020年末投资集团在建及筹建海上风电近81.2万千瓦、在建抽蓄120 万千瓦,均承诺择机进行资产注入。
事实上,公司作为福建地方国资的身份相当重要,因为新能源的区位优势非常重要,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风电实际利用小时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无弃风限电。因此福建省海上风电度电成本全国最低,对“地补”的依赖性低于其他省市,有望率先实现全面平价。
公司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资源整体优于陆上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公司2020年重组并购的中闽海电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投建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是东南沿海地区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海上风电项目。
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458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03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94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212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考虑到福建是新能源运营的黄金区位,因此公司福建地方国资的身份对于公司未来在省内持续获取投建优质项目非常有利。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截至2021年 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84.9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82.9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其中,福建省内71.98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540万千瓦的13.33%。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30,057.46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50.89%;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26,858.91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51.33%。
2021年1-6月,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30,057.46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按照标煤煤耗306.4g/kwh计算,可节约标煤39.8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8.99万吨、二氧化硫3.42万吨、氮氧化合物1.70万吨和粉尘30.95万吨。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03%;实现利润总额3.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4%;实现净利润3.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15%。
未来增长方面,上半年公司不断强化各项措施,积极协调参建各方,持续加大并科学调配船机资源、资金、人力等要素投入,全力保障在建工程有序推进。截至6月末,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完成32个风机基础施工,已吊装29台风机,其中28台风机已并网发电,剩余9个风机基础正在施工;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锅炉本体、启动锅炉等主体设备已安装,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多已安装到位,即将开展单体设备调试。
此外,公司在黑龙江省也有投运和储备的风电项目,黑龙江省属于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项目也具有较好的资源禀赋。上半年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借助于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多年与当地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富锦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黑龙江省富锦市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书》,拟推动在富锦市行政区域内建设 100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共同争取该项目列入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
2020 年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9亿股股份及2亿元可转债用于购买中闽海100%股权,公司收购总价25.39亿元,对应2020年11倍PE左右,鉴于中闽海电二期项目建设和实际经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集团对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进行调整。
投资集团承诺,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亿元、4.97亿元、4.62亿元。2021 年 1-6 月,中闽海电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亿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4.86亿,控股股东对于中闽海电未来的业绩承诺会明显增厚公司业绩,未来无论是公司自身投建项目的发展、在黑龙江100 万千瓦投建项目的发展和控股股东承诺的海风及抽蓄资产的注入,未来亦会持续提升公司业绩。
同时复盘公司近年来业绩会发现,公司近年来业绩增幅明显,2019年公司营收增长36.96%至7.18亿,净利润增长47.95%至1.93亿;2020年公司营收增长74.42%至12.52亿,净利润增长151.95%至4.86亿;今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增长64.03%至7.31亿,净利润增长124.15%至3.15亿,公司复合增长惊人。
不过公司飞速增长之下亦有隐忧,也是所有新能源运营商都面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由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收期延长,公司2020 年末应收账款达到10.85 亿元,今年半年报更是增长至13.9亿元。
但即便如此,公司现金流亦极佳,2019年公司净利润为1.93亿,2020年公司净利润为4.86亿,同期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01亿和7.83亿。
此外,8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优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890亿元,支持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下达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60.1亿元,随着国家日益重视双碳目标的达成,未来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问题可能逐渐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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