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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诚信市场 北交所对违规行为应露头就打

时间:2022-07-19 22:28 | 栏目:研究 | 点击:441次

  原标题:每经热评|打造诚信市场 北交所对违规行为应露头就打

  每经特约评论员 曹中铭

  北交所首例纪律处分案例“横空出世”。日前,北交所公布了上市公司生物谷(维权)(BJ833266,股价8.03元,市值10.28亿元)因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规行为,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公司实控人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事项。资金占用、信披违规,类似现象在沪深股市并不鲜见。笔者认为,对于北交所上市公司,同样要奉行从严监管理念。打造一个诚信的北交所市场,对违规行为应露头就打。

  调查表明,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通过不同方式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56亿元。尽管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公司实控人林艳和均作出了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截至承诺期满的2022年6月30日,归还资金承诺并未全部履行。重大事项未披露方面,2021年11月5日,生物谷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信息披露要求,但生物谷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行为亦未披露。

  资金占用与信披违规等违规行为,在当前的沪深股市中较为常见。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往往会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沪深股市中,早已出现因资金被大股东、实控人占用,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案例。因此,资金被占用所产生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信披违规的危害亦不言而喻。像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亦属于信披违规。无论是对上市公司、投资者,还是对资本市场,都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尽管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最终都得到了补偿,但该案所产生的深远意义却值得市场各方警醒。

  事实上,无论是资金占用,还是信披违规,情节严重的话,都可能触犯刑法。像巨额资金占用行为,就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不披露重大事项,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因此,对北交所公司生物谷所发生的资金占用与信披违规,投资者不能等闲视之。

  设立北交所,既进一步完善了资本市场多层次架构,也是资本市场多年来不断深化改革的必然。而且,由于北交所挂牌企业已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拥有了真正的融资平台,相关股东也拥有了股份套现的平台,因此,对于能够在北交所挂牌上市,相关上市公司理应珍惜。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提升业绩水平,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才是北交所挂牌公司需要做的,而不应出现相关股东、实控人等因违规行为,损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等事项。

  北交所自设立以来,截至目前挂牌公司已超百家。在市场规模尚小的背景下,对于违规违法行为,更应下重手进行惩治,以达到严惩违规者,警示后来者的目的。否则,危害性不容低估。而且,由于转板制度的建立,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是有可能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客观上,这也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显然,一个不讲诚信的上市公司,是不可能实现转板的。

  笔者以为,打造一个讲诚信的北交所市场,有必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拳整治。基于此,笔者建议,对于出现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应禁止其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并对其再融资、股东减持等作出一定的限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应将其“下放”至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并禁止其重回北交所交易。如此,对于北交所挂牌公司而言,所产生的威慑力将是巨大的,将有利于北交所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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