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

山东: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23-08-16 12:25 | 栏目:财经 | 点击:395次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年内统筹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3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手机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注册

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