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3 23:09 | 栏目:研究 | 点击:303次
原标题:每经热评|上市公司董事长频频“出事” 信披应当慎言“无重大影响”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3月12日晚,国光电气、思科瑞双双公告,实控人、董事长张亚被实施留置;同一晚,超越科技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志江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莱茵生物(维权)则公告,实控人秦本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如今,经济类违法违规问题的法网越织越密,涉案的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也越来越多地被公之于众。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至少有48家上市公司公告实控人、董事长、前总经理等关键人员收到《留置通知书》。一些上市公司未披露留置的具体原因,还有些人员被留置后又解除了留置,但在披露了留置原因的个案中,涉嫌行贿的情况较多,百润股份、万里石、赛为智能(维权)等10家公司即是如此。其中,有些案件还进入了司法程序。在资本市场规则范围内,涉及信披违规、财务造假、市场操纵而被调查的上市公司关键人员更为普遍,2021年以来,至少有65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收到证监会调查书,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谈话、罚款、市场禁入等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
对于董事长和实控人“出事”,上市公司倾向于“安抚”投资者。比如,国光电气、思科瑞就表示“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并未客观呈现其实际影响:一是,调查事项往往还处于初期,最终结论并不明确,其涉案事项是否和公司相关、是否会影响公司并不明确。二是,董事长的正常履职是上市公司日常运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便有人代行董事长之责,但董事长作为灵魂人物,当涉及公司重大人事变动、重大经营事项的时候,决策效率难免受到影响,在这“创一代”公司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三是,从政策层面看,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董事长或实控人个人涉案可能影响公司整体形象,有损公司价值。
信披的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掌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进而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只说“对经营无重大影响”,实则是避重就轻,并没有将投资者真正关心的信息呈现出来。
事实上,类似利空对于股价往往会带来冲击。比如,国光电气、思科瑞3月13日就分别下跌15.84%、12.43%,超越科技则下跌了2.34%,而莱茵生物去年5月11日公告秦本军被查后,股价连续两日大跌。市场的反应显然不能用“恐慌情绪”来解释,实际上这代表了投资者对于公司股权结构是否稳定、经营是否合法合规、临时“掌门人”能否应对困难局面的担忧。因此,上市公司需要从投资者所关心和所担忧的问题出发,作出有针对性的信披,这才有实际意义和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投资者,取信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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