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2 17:42 | 栏目:观察 | 点击:925次
新浪财经讯 7月1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持有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保或上市公司)69,263.26万股股份,占三聚环保总股本的29.48%,其中51,082.09万股于2020年4月2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被冻结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4%,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该公司不晚于2020年4月28日已知悉所持三聚环保股份被冻结事项,且2020年4月28日已收到三聚环保《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询问函》,但迟至2020年5月11日才向三聚环保书面反馈股份冻结相关情况。三聚环保于2020年5月11日才披露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三聚环保该次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未能主动、及时配合三聚环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