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察 >

东方证券前理财顾问违法买卖股票 被罚3万元

时间:2020-08-07 16:25 | 栏目:观察 | 点击:767次

  8月1日,江苏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潘金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潘金虎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环路证券营业部(原苏州临顿路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顾问,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身份。上述期间,潘金虎控制使用林某莉证券账户(资金账户7180****,下挂沪市股东账户A28749****,深市股东账户002791****)买卖天成控股、贵绳股份等13只股票,成交161笔,买入金额14,709,826.29元,卖出金额16,080,278.60元,交易金额共计30,790,104.89元,亏损85,444.67元。

  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明细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潘金虎在证券从业期间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潘金虎处以三万元罚款。(文/新浪财经 郝显)

.app-kaihu-qr {text-align: center;padding: 20px 0;} .app-kaihu-qr span {font-size: 18px; line-height: 31px;display: block;} .app-kaihu-qr img {width: 170px;height: 170px;display: block;margin: 0 auto;margin-top: 10px;} 扫二维码 3分钟在线开户 佣金低福利多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手机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注册

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