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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化建与小股东博弈 涉两年前业绩承诺

时间:2020-08-08 02:55 | 栏目:公司 | 点击:516次

  本报记者/王金龙/西安报道

  延长化建(600248.SH)吸收合并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股份”)一事因为遭到股东起诉引发外界关注。

  2020年7月29日,延长化建披露,公司被股东刘纯权起诉,刘纯权申请撤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如果刘纯权胜诉,则延长化建吸收陕西建工股份的相关议案变数将大增。

  对此,延长化建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刘纯权系延长化建2018年重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工程”)的交易对方,通过重组成为延长化建小股东。至于刘纯权诉讼的胜算,延长化建方面称,此次股东大会全程经过律师见证,并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预计法院不会支持该诉讼请求,对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影响。

  另外,延长化建总经理康宇麟向记者表示,延长化建在与北油工程重组时,刘纯权曾作出了业绩承诺,此次延长化建吸收陕西建工股份,刘纯权希望陕西建工股份能够完成其此前的业绩承诺。陕西建工股份不允,故刘纯权希望诉讼增加谈判筹码。

  遭股东起诉

  2019年,陕西省国资委就将延长石油所属延长化建部分国有股权划转至陕西建工股份,此举表明延长化建与陕西建工股份之间的重组势在必行。

  对于上述划转,有陕西建工股份人士认为,划转之后,陕西建工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也就是控股方,这将使得陕西建工股份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实现上市成为可能,也将加快公司上市的步伐。

  虽然陕西建工股份奔入资本市场相对于一些民营建筑企业要晚一些,但却是名副其实的建筑业“大佬”。2018年,陕西建工股份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位列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第5位,稳居西部建筑行业龙头地位。

  看上去延长化建与陕西建工股份重组是好事一桩,但却遭到小股东反对。依据延长化建公告,公司于7月28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股东刘纯权以公司决议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纯权主张,在2020 年 6 月 22 日,延长化建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共 18 项议案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决议应依法予以撤销。对此,延长化建予以应诉。

  事实上,除了刘纯权的诉讼之外,在此前延长化建董事会会议审议此次重大重组时,董事李智对其中16个议案就曾投下了弃权票,董事符杰平则对4个意见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对于上述小股东们的反对,延长化建方面向记者表示,刘纯权是在2018年重组北油工程之后成为公司小股东的。一直以来,刘纯权与上市公司就北油公司重组完成后的业务发展存在意见分歧,故希望通过本次诉讼增加与上市公司进行谈判的筹码。

  “此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而且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律师意见书,预计法院是不会支持刘纯权的诉讼请求。”延长化建方面认为,刘纯权的诉讼对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影响。

  “至于李智等董事投反对票,事实上该董事代表的就是刘纯权的利益。”延长化建一位高管向记者表示,李智其实就是刘纯权在上市公司的代言人。

  依据天眼查信息,刘纯权、李智、符杰平曾在北油工程共事,刘纯权曾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智曾担任董事,符杰平曾担任董事长。

  博弈背后的“业绩承诺”

  “小股东的诉讼看似与此次重组有关,但是背后另有隐情。”曾参与延长化建与陕西建工股份重组事宜的相关人士张强(化名)向记者表示,小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博弈,或许源于此前小股东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

  根据重组方案,延长化建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建工股份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陕西建工股份将注销法人资格,上市公司作为存续主体。上述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84元/股。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约21.3亿元配套资金。

  董事李智就曾重组最终交易价格存在疑问,认为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为最终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仍需进一步协商后确定;标的公司整体注入上市公司后,其收入将占到上市公司九成,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而草案中未充分披露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测,也未进行业绩承诺,增加了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风险;方案对重组是否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仍不够充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足。

  看似充分的说辞,张强却给记者讲述了诉讼背后隐藏的故事。张强告诉记者,2018年北油工程净资产仅有3亿多元,但是最终的评估价约16亿元,之所以评估这么高,是因为采用了收益评估法,按照评估要求,北油工程承诺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每年分别要给上市公司贡献净利润约2亿元。如果完成不了承诺,就要以当时对应发行的股票作为补偿。

  张强亦称,现在临近承诺期限,但是依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完成承诺的难度很大,因此,作为曾经的主体承诺者,刘纯权就希望借着本次重组,让陕西建工股份将上述承诺给背了。但是,陕西建工股份在给陕西国资委报告之后,得到的答复是,无法承接上述北油工程重组时,对延长化建作出的承诺。

  记者在延长化建既往的公告中找到了重组北油工程时的承诺,根据延长化建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参与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主体的为延长集团、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武汉中派克、武汉北派克,金石投资、京新盛天的业绩补偿由刘纯权代为承担。业绩补偿主体承诺北油工程(新)2018至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202.5万元、19328.51万元、19922.06万元;若北油工程(新)业绩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则由上述补偿主体延长集团、刘纯权等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不足以补偿的,以当时交易取得的截至补偿义务发生时尚未出售的股份补偿。

  记者了解到,其实在刘纯权起诉延长化建之前,曾经与后者控股方陕西建工集团方面多次接触,希望能够解决上述业绩承诺问题。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尽快解决上次重组遗留问题的两点意见”就曾明确指出,延长化建重组北油工程,目前尚存在未到期和未处理事宜,需在陕西建工集团资产重组前协调解决。

  其中,第一条就提出,三年业绩对赌及补偿事项。根据北油工程重组时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原股东对公司 2018、2019、2020年 三年净利润以及三年后资产减值测试做出了承诺,如无法实现承诺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上述承诺以及重组过程中上报证监会的一系列材料中,都明确了是基于北油工程在延长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的情况下,依托延长集团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大平台的支持,而做出的业绩承诺。但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后,北油工程的下一步发展及盈利将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补偿则对其他中小股东显失公平。

  因此,中小股东方敬请由陕西省国资委协调,中小股东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由新控股股东或原控股股东承担,并签署相关协议。

  对此,本报记者从陕西建工集团方面了解到,上述意见未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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