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17:19 | 栏目:观察 | 点击:685次
8月10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披露基于对嘉应制药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7月2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合计不低于嘉应制药总股本5%的股份。2019年7月15日,经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2020年7月27日,嘉应制药公告称,截至2020年7月24日,公司仅增持了80.56万股嘉应制药股票,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0.16%。
公司未如期完成增持嘉应制药股票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