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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教育先从机构投资者开始

时间:1970-01-01 08:00 | 栏目:炒股入门 | 点击:335次

随着沪市大盘股指轻松跨越5000点之后,6000点、一万点、两万点的高论又纷纷涌现,让本已沸腾的中国股市逐渐变成了水蒸气,飘浮在空中。现在,每天平均有30.6万人去开立基金账户,“存款搬家”丝毫没有搭理央行隔三岔五的加息举措,股指依然在高位行走。

对此情形,听说监管部门又要着手进行风险教育了,又要准备给市场提醒风险了,又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了。“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教育语录像“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妇孺皆知,可是真正能够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大多数人依然在盲目跟风。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进行风险教育?

目前的牛市行情,使得“中国巴菲特”满街都是,加之媒体的猎奇心理,坊间议论的赚钱效应,使得一些根本就没有任何风险防备能力的人们也纷纷踏入了股市之门。其中,每天平均30.6万户的基金开户人数中,机构与散户的开户比例平均高达1∶8200;另外,有统计显示,上半年59家基金公司管理的347只基金中,股票型基金资产净值达到1.67万亿元,占A股流动市值31%左右,而这些市值中有90%以上都是来自散户的资金,说明目前的基金就是一个“大散户”,如果股市一旦出现回调,无论是散户股民还是散户基民都将损失惨重。

但是,目前对此风险的认识,很多人都认为是散户的盲目所致,于是将风险教育的矛头都对准了散户,可是这种口号式、语录式的风险教育并不奏效,反而市场在风险教育下更加疯狂。显然,目前的风险教育仅仅是口号和形式,而没有真正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就自然成了无人信服的空头支票。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可是目前我国股市的风险教育就与此背道而驰,在想尽办法劝服几千万中小投资者学乖,担却在纵容着控制市场核心力量的机构们,对他们的风险教育和监管力度远远不足,风险教育失败也就不足为奇。

据证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基金、证券公司、保险、QFII等机构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比重达到了44%,这与“5·30”之前散户持仓80%的情形截然相反,机构们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拿下了A股市场的半壁江山。如此快速的建仓速度,说明机构们才是中国股市最大的隐患和非理性之源,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牵连着股市行情的上下波动,他们时常会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话语权来无情地颠覆散户的投资理念,让市场故意陷入非理性格局,以让他们在乱中取胜。“5·30”之前,大多数散户都是在机构和股评们的忽悠下进入了股市,从而在高位替机构们抬上了轿子,最后经历了恐怖的“5·30”惨剧。在这个期间,持有股市市值80%的散户们却被机构们洗劫了一番,当时在股市连跌数天之后,机构们又披着正义、救市的幌子,将一些心存恐慌的散户筹码统统收回,加之新基金的不断涌入和急速建仓,使得股指一举冲上了5200点的新高,目前股指又到了何去何从的新阶段,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持仓变化情况又成了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如果机构再次悄悄将散户装进“套子”,股市必然会出现大起大落;如果目前市场中仍有继续可供机构炒作和挖掘的题材、概念,在他们没有大幅减仓的前提下,或许大盘指数还能够在机构们的操控下继续高位运行,但持有人的风险在进一步加大。

从近期刚刚公布半年报的几十家基金情形来看,基金中的老牌劲旅和新基金仍然仓位高企,还有很多新基金仍然在埋头建仓,在今年二季度,一些新成立的基金和刚刚扩募完毕的基金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将股票仓位提升到80%—90%左右。如果在这个时候要进行风险教育,究竟应该教育谁?答案是一目了然。

由于目前的行情就是机构主导下的一场非理性革命,股市中的散户们只是跟风罢了,如果要进行风险教育必须得从机构们先开始,尤其是要先从基金经理们开始,要让他们在基金的发行、运作过程中负责,要以股市的长期繁荣和国家经济稳定为己任。只有他们的行为更加理性、对社会和持有人更加有责任感之后,相信市场中的散户也不敢逆大势而兴风作浪,跟风散户的投资理念也会随着机构的理念而转变。所以,将机构投资者打造成一支有责任感、真正进行价值投资的正义之师实有必要,而非将其养成屡屡洗劫散户的“圈养老虎”。

其次,要从规范基金经理的职责开始,对于一个事前有过承诺的基金经理要实施过程监管,让其理念一一落实,另外对于一些半道“逃役”者要实施严格的惩罚和事后监管,不能让其任意践踏持有人的利益,也不要让其肆意违背在基金设立之初的各项承诺,基金经理人的更替必须要经由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基金经理的更换基金管理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基金经理变故给持有人造成不确定性的风险时,基金公司应该退还管理费等,进行理赔。因为基金本来就是建立在最基本的契约责任之上的一种集资理财、专家理财,投资团队的更替必然违背了契约责任和信托责任。所以,风险教育首先从机构和基金经理开始着手,严格监管他们的操作行为,长期保留他们的操作记录,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道德修养,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实施违规责任人刑事追溯制度。让他们明白其手中挥舞着千万个散户家庭的养命钱,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和谐。所以,他们不应该轻率地决定投资方向和去留,应该要顾及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管的本职,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矛盾及时披露,让中小投资者及时避免不必要的雷区,这样既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间接教育了投资者。而不是被动等到股指到达高位之后再通过挤泡沫的方式,让中小投资者以惨重的亏损代价来体会风险教育。

同时,将目前这种被动式监管及早改为主动型监管,最好将风险防患于未然。从世界各国股市的重大波动来看,一些类似安然事件的突发性金融大案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隐患,尤其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较差,资产注入、重组等虚假成分太多,使得这些股票的股价泡沫也奇大无比,如果能够采取事前主动监管的方式,相信各种黑幕和问题会逐渐减少。

第四,改变监管模式,实施统一监管,让各种不确定性的金融风险消失,起到间接保护投资者的目的。从各种已发的金融风险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有很多是由于金融产品风险和金融机构破产导致的金融危机,如最近爆发的美国次级债危机就是最好的例子,由于一类金融产品出现了问题而牵动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只要金融投资类的产品规范运营,市场风险也自然会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在目前国内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乱像丛生之际,以基金、证券公司、银行、保险、信托等各自为政的理财阵营,导致理财产品和理财市场极为混乱,一旦股市出现回调,各种风险将会暴露无疑。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部门间的分业监管调整为统一的、以产品类别为主的分类监管,最好以产品属性来划分监管范围,而不是以部门利益和企业属性来划分监管范围,避免同质产品的不同监管导致风险防范的不一致性,对于各金融单位和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则应该实施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避免系统性风险的诞生和蔓延。如果再继续采取画地为牢、以各部门利益为政的独立监管模式,则不利于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也不利于风险防范。应该打通各部门之间的监管通道,建立统一的监管协调小组,采取全面的金融监管,避免局部风险的全面扩散,这样也有利于投资者对风险的判断和认识,会避免投资者在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面前丧失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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