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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股市基本交易规则

时间:1970-01-01 08:00 | 栏目:炒股入门 | 点击:336次

一.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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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

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

(T为交易日当天)

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权证交易制度:

①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②资金同股票T+1结算。

因此,当天买入的股票,可用数量不变,第二个交易日才有相应变化,当天买入的权证,买入成交数量立刻加入可用数量。当天卖出的股票或权证,相应资金第二个交易日才是可取资金。

四.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

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

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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