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70-01-01 08:00 | 栏目:炒股入门 | 点击:350次
查询
您对指定交易期间交易记录及证券余额的查询,可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申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方可申请查询。
进行查询所需提供的资料是:
个人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他人查询的,受托人须出具证券持有人委托查询的有效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亡故的,其亲属可持投资者证券帐户卡及死亡证明书、被注销户口的户口本和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查询。
机构投资者:查询人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
非交易过户
证券发生继承、馈赠、分割时,在经过公证后,证券受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及公证书到指定交易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证券的非交易过户。
发放红利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现金红利(法人股、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上市公司直接派发)、记帐式债券兑付、兑息款等证券权益。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以发行人公告的股权登记日为依据,将投资者的证券权益款通过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发行人公告中规定的时间起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相应的证券权益款。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权益款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投资者一旦办理指定交易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指定交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权益款通过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