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70-01-01 08:00 | 栏目:炒股入门 | 点击:352次
我于94年10月18日开户,在当时开办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纸质)上,我的名字被错误地打印成“秦西阳”,我提出要求修改,发卡机构用手写的方式写上“秦向阳”,并加盖“九江证券市场证券营业部”章,但底根上没有改,现在我所拥有的股票转到三板了,却无法办理手续,股票卖不了,钱也取不出来。
我该怎么办?
就读者的问题咨询了宋一欣律师,宋律师认为,在这位股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纸质)上,开户日期标为94年10月18日,领息代码标为(1171)(30525),并盖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专用章登记(1)章,可以说明,这是一个合法形成的沪市股东卡。但同时这个卡上的名字的确打印成了“秦西阳”,在旁边有一个手写的“秦向阳”,并盖上“九江证券市场证券营业部”章,说明当初的确存在误写的情况。
宋律师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首先股民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这中间最关键的是应当查实在该股东卡申请时保留的身份证明情况,要证明该股东卡的确为“秦向阳”所有,而非“秦西阳”所有;股东也应当尽可能提供当年和现在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这一点完全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如果当年的资料都没有保留,或者因其他原因遗失,而登记机关和股民不能达成一致,股民可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这位股民一直在当时是谁错了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休,其实,到了今天,不是追究谁对谁错的问题,应该争取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使自己可以从事正常的交易。这么长时间了,或许原始资料已经难以找到,但登记机构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应当在进行合理的查证后进行解决。这位股民应该做的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涉,必要时可以要求确权。这位股民在信中还提到诉讼时效,从法律的角度讲,诉讼时效一直在延续,不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