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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货

时间:1970-01-01 08:00 | 栏目:炒股入门 | 点击:443次

股指期货合约内容

股指期货交易是以现货股票指数为基础的交易,一种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确定后,其对应的成份股当然就确定了,但为了便于这个合约的标准化交易,合约的内容还需做出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合约乘数

在股指期货中,其指数值是货币化的,也就是说,期货的股票指数每一个点代表一定的货币金额,这个固定金额就是"合约乘数"。每种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规定值都不同。 例如,恒指期货规定的合约乘数是每点50港元。

股指期货是用指数的点数来报出它的价格。例如,恒指期货15000点就是它某一时刻的价格。

2.合约价值和保证金

合约乘数乘以股指期货点数,就得到合约价值。

如果再乘以保证金比例,就得到交易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应占用的保证金数额。

例如,在香港上市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规定,合约乘数为50港币,与期货恒生指数期货价格的乘积就得到一个合约的总价值。若期货市场报出恒生指数为150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是750000港币。而若恒生指数上涨了1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增加了5000港币。

同理,若期货公司规定保证金比例是10℅,那么,投资者交易一手恒指期货的保证金就是75000港元。

3.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就是由交易所规定的行情变化的最小值,也以一定的指数点来表示。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个指数点,由于每个指数点的价值为50港币。因此,就一个合约(或称一手)而言,其最小变动值为50港币。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绝大多数交易所对其上市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类似于我们通常说的涨、跌停板制。各个交易所的规定各不相同,这种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

在限制的方式上,有涨、跌停板制和熔断机制,有的交易所只用一种,有的交易所两种限价方式同时存在。

熔断机制,是指当天之内的限价措施,是交易所为控制市场风险所采取的一种限价手段。当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熔断点时(即预定的幅度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段时间,以冷却市场热度。对于这个"暂停",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不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仍可以交易,只是限制在熔断点的价格内;有的交易所是采用"熔而断"的方法,即"暂停"期间不可以交易,行情完全停止在熔断点上。这样"冷却"一定时间后(通常十分钟),然后再开始正常交易,并重新设定下一个熔断点(即更大一些的幅度)。一般只设两个熔断点,有的市场与涨跌停板同时使用。

熔断机制事先确定,当天之内有效。

5.结算方式

股指期货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并且是按期货的规律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投资者账户中每天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出现负数。

每个交易所的结算价的定价法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如下:

对于每天的结算价,是以当天最后一小时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交易收盘后的结算价格。

对于到期日的结算价,也就是交割结算价,是以当天股票现货市场的指数,每5分钟取样后的算术平均价格,按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后,作为结算价。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6.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是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如果投资者的持仓合约在到期那一天收盘尚未平仓,则采用现金净额交割。也就是按当天股票现货市场指数的结算价进行自动平仓,然后对客户的账户找补平仓的净差额。

后面有对这一点的实例讲解。

7.合约月份

是指股指期货到期的月份,同一类股指期货是以不同的到期月份,来区分不同合约的。

一般地,一种股指期货合约其"合约月份"分别有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即最多四个合约。

每一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时间,期货到期就是现货。另外,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是同一天,都是指合约到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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