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广西证监局披露对孙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孙洪杰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银河(维权))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0年7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ST银河1100万股股票,减持导致其持有*ST银河股票比例由5.91%降至4.91%。
在持股比例减少至5%时,孙洪杰未停止卖出*ST银河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孙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予以警示。(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