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兼任合规管理人员,导致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合规管理人员资质不达标。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8月13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兼任合规管理人员,导致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合规管理人员资质不达标。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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