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2019年10月12日公告称,2018年初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3.31亿元,2018年底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42.38亿元。经查,截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为3.50亿元。
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现对公司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