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朱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于2018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了上海晨之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之科)8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朱明与中文在线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诺晨之科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亿元、2.20亿元和2.64亿元。如利润未达承诺数,需补偿股份及现金。根据中文在线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年报数据,晨之科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148.82 万元、-8,903.93 万元、-27,575.44 万元,2018年和2019年均未达到当年的业绩承诺及收购时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预测金额的50%,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0.55万元,与业绩承诺的63,400万元存在较大差距。截至目前,朱明未向中文在线支付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款,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