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某些问题公司能够在市场上长期存在,再融资与并购门槛太低难辞其咎。
近日,豫金刚石(维权)发布三季报显示,三季度亏损1.24亿元,前三季度累计亏损4.81亿元。还有两位董事表示无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性,对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无法表示意见则成为其投下反对票的理由。
豫金刚石毫无疑问是近期A股市场的“明星股”,不仅股价走势上“妖性”十足,基本面方面也是乏善可陈。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共涉及64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47.97亿元。今年4月,豫金刚石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今年以来,豫金刚石已经累计收到8份关注函和2份定期报告问询函,数量如此之多,实属罕见。
少见的是,针对深交所的问询函或关注函,上市公司方面只是选择性地回复了3份函件。基于此,深交所向豫金刚石下了“最后通牒”,称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回复函件或消除相关情形,将对上市公司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或进行停牌处理,并对豫金刚石及董事采取监管措施。
股价妖性十足、董事不保证三季报真实性、诉讼缠身、问询函关注函雪片般飞向上市公司,被深交所“最后通牒”,豫金刚石危机重重。事实上,沪深股市的“问题股”并不在少数,在现行退市制度无法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的背景下,对“问题股”出重拳整治却是非常有必要的。
沪深股市存在众多的“问题股”,根本原因是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短板。其实,对于“问题股”,完善退市制度将其强制退市是一种手段,通过强化监管加速出清劣质公司也是不错的选择。某些问题公司能够在市场上长期存在,再融资与并购门槛太低难辞其咎。前几年并购重组门槛的降低,客观上为问题公司苟活于资本市场提供了政策上的保护。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就必须建立完善且畅通的优胜劣汰机制。个人以为,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并购重组的门槛不可或缺。
近几年资本市场停牌制度改革,上市公司长时间停牌的现象已大为减少,某些上市公司通过停牌达到某种目的的现象已受到抑制。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其实是建立在上市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建立在上市公司没有“问题”的基础上。但对于“问题股”,应该采取强制停牌的措施。比如个股蜕变为“妖股”的,可实施较长时间的强制停牌。既可打击市场的疯狂投机行为,也可正确引导市场资金的投向。
此外,对于“问题股”,也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针对个股的风险警示,一般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业绩连年亏损原因导致的,这无形中无法发挥出退市风险警示的作用。对“问题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既是向投资者警示风险,也会对其他上市公司产生警示作用。如果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提升公司的质量,而是问题连连的话,即使业绩没有出现连年亏损,仍然有可能披“星”戴“帽”。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