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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山新棠投资增持三夫户外至5%时未公告 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0-11-20 16:18首页:主页 > 观察 > 阅读( 495 )

      11月18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春山新棠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和“春山新棠稳健成长型私募基金6号”在增持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而是增持至5.64%才进行公告。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北京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0-11-20/doc-iiznezxs2852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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