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两年五个月的等待后,参与中兵红箭(维权)索赔案件的投资者,近日终于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中兵红箭需要对投资者的亏损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投资者迎来了最终的胜诉。(中兵红箭维权入口)
据收到此次中兵红箭索赔二审判决书的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介绍,证券诉讼二审即为终审,中兵红箭二审判决书的下达意味着之后参加中兵红箭索赔的投资者只要符合界定的时段,就能够确定获得胜诉。不过与一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统一的85%的赔付率判决不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投资者不同的买入时间区分了不同的系统性风险,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团队代理的首批次五十多名中兵红箭索赔投资者中,有部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还是可以获得85%的赔付率,另外一部分投资者法院则扣除了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赔付率降至32%至60%之间。
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此前针对已经一审下达判决的投资者中,中兵红箭选择了部分二审撤诉,因此应该有部分投资者之前已经拿到了中兵红箭索赔案件的赔偿款。而此次收到二审判决书的投资者,也有望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顺利获赔。
张云律师表示,中兵红箭索赔时段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3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中兵红箭股票造成造成亏损的投资者。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三年,自行政处罚下达日起算,目前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两年多,中兵红箭证券诉讼索赔时效将在2021年11月1日到期,目前诉讼时效仅剩余七个月左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确定胜诉的前提下可抓紧时间参与索赔。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