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广州基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经查,广州基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康泽一号私募基金”“独角兽二号私募投资基金”“独角兽二号二期私募投资基金”期间,存在擅自变更基金产品投资标的、相关定期报告未如实披露底层投资标的真实情况等违规问题,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通过官方网站,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