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对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前工作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展业过程中存在不当营销宣传。前述事实有客户聊天记录和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的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