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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亿造假案主角康得新遭强制退市 律师:大概率会适用代表人诉讼

    发布时间: 2021-04-07 14:05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313 )

      4月6日,百亿造假案主角康得新启动A股退市。深交所表示,决定对康得新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4月14日起,*ST康得(维权)将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ST康得维权入口)

      至2019年康得新事件爆发以来,已过去了2年时间,期间,ST康得历经立案调查、两度举行听证会、更换管理层,最终被证监会顶格处罚。如今,这只已在资本市场上走过10年的老牌上市公司,也将落下帷幕。

      为何会被强制退市?

      4月6日,深交所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康得新公司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后股民索赔怎么办?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7日,A股今年已有6家公司退市,分别是营口港、退市刚泰、退市金钰、*ST航通、*ST宜生和*ST成城。其中,营口港因为合并退市,*ST通航因为连续3年亏损退市,其他4家公司均因股价低于1元而退市。而即将退市的康得新,则是退市改革启动以来,因重大违法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的首个案例。

      康得新于2020年9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截至今年2月底,康得新的股东数仍有13.31万人。

      那么,康得新退市之后,对股民索赔会带来什么影响?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康得新确定退市,即使股民索赔胜诉后,获赔的概率就不高。投资者可以将康得新,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团队,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列入索赔对象。目前南京中院有进行索赔材料的收取,但尚未有进一步的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所列举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件”中,康得新案和康美药业案都赫然在列,被证监会反复点名批评,并给予顶格处罚。如今,广州中院发布关于ST康美(维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随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发布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50名投资者委托的说明。

      作为财务造假案“两康事件”另一位主角的康得新,是否会步其后尘?

      张云律师表示,南京中院早已经采取代表人诉讼处理澄星股份(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比广州中院采用代表人诉讼处理康美药业要早,因此,大概率ST康得也会适用代表人诉讼。

      曾经发生了什么?

      因虚增利润119亿元,康得新成为A股史上规模最大财务造假案件的主角。

      回顾过往,康得新一度风光无限,曾被誉为“中国的3M”和“千亿白马股”。在2017年时,康得新股价触及顶峰达26.71元/股,总市值接近千亿元。到了2019年,康得新事件开始爆发,公司两笔合计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违约,然而,当时公司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上显示仍有122亿元,此举引起市场质疑,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在历经多次举行听证会和被两度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康得新处罚终落地。四年来,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合计约115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

      2021年3月,证监会以答问形式回应了市场关注的5大康得新退市热点问题。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康得新银行账户122亿元存款“不翼而飞”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经调查认定,康得新涉案银行账户主要是为了配合财务造假,便于完成虚假销售收入回款,2018年末该账户显示的122亿元“余额”,是累计归集金额,并不是真实的银行存款余额。

      (本文观点提供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s/2021-04-07/doc-ikmxzfmk5452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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